在日本買房,最後一哩最容易讓人「啊?還有這筆?」的,往往不是稅,是仲介費——而且金額大到會讓你手抖。
一個在東京買下第一間中古公寓的台灣朋友,成交價 3,000 萬日圓。交屋當天,結算表上一行「仲介手数料」,寫著將近一百萬日圓。
他愣住:「這……是行情嗎?我只能照付嗎?」
答案是:這筆錢有法律管、有上限,而且——可以談。
先講結論:它不是稅,是有天花板的「服務費」
仲介費(日文寫「仲介手数料」)本質上是你付給房仲的服務報酬,不是繳給國家的稅。但它不是房仲喊多少就多少——《宅地建物取引業法》(簡稱宅建業法)第 46 條授權國土交通省,訂了一條全國一致的收費上限。
白話說:法律只規定「最多能收多少」,在上限以下收都合法,所以實務上是「可以往下談,但絕對不能超過上限」。
那條「3%+6萬」的公式,到底怎麼來的
上限其實是階梯式的,把成交價(不含消費稅)拆成三段:
- 200 萬日圓以下的部分:收 5%
- 200 萬到 400 萬的部分:收 4%
- 超過 400 萬的部分:收 3%
因為日本絕大多數房子都遠超過 400 萬,每次都拆三段太麻煩,於是業界用一條速算式:
上限(未稅)= 成交價 × 3% + 60,000 日圓
那個「6 萬」不是額外多收,而是把前兩段少算的補回來:第一段少算 2%(200萬×2%=4萬)、第二段少算 1%(200萬×1%=2萬),加起來剛好 6 萬。所以整條公式算的,還是同一個上限,只是省得你拆三次。
算出這個數字後,還要再外加現行 10% 的消費稅,才是房仲能開的最終金額。
回到那位朋友的 3,000 萬日圓:3,000 萬 × 3% = 90 萬,再加 6 萬 = 96 萬(未稅),這就是單邊的法定上限。外加消費稅後,才是帳單上那個近百萬的數字。
誰付?什麼時候付?
這裡有個台灣人常誤會的地方:那 96 萬,是房仲能向「買方」收的上限;賣方若也委託仲介,賣方那邊也各自有一份上限。也就是說,一筆買賣,房仲最多可能收到「上限 ×2」——這個結構藏著的利益衝突,我留到下一篇專門拆:一個仲介、兩邊收錢是怎麼回事。
至於什麼時候付,實務上多是「買賣契約成立時付一半、交屋(決済)時付另一半」,不是簽約當下就得一次掏清。
最多人不知道的一件事:這是「上限」,不是「定價」
這才是重點。3%+6 萬,法律的用字是「上限」。房仲把它印在報價單上,很多人就以為是公定價、照單全收。
但你完全可以在簽「媒介契約」(也就是委託仲介的合約)之前,開口要求折讓,日文叫「割引」。尤其是高總價物件,或同一家房仲同時做買賣兩邊的情況,談的空間更大。這不是當奧客,是合法而且常見的商業談判。
反過來,如果房仲收超過上限,或巧立「廣告費」「調查費」名目硬加價,那是違法的——超收在宅建業法上屬重大違規,房仲可能直接被處 15 到 30 天的業務停止,情節重大甚至被吊照。他們其實很怕這個。
一分鐘,把最容易誤會的地方收成一張表:
| 你可能以為 | 實際上 |
|---|---|
| 仲介費是行情,只能照付 | 是法定「上限」,可在簽約前談折讓 |
| 帳單金額就是成交價的 3% | 是「3%+6萬」再外加 10% 消費稅 |
| 一筆交易房仲只收一份 | 買賣雙方各一份,最多收到上限 ×2 |
| 房仲想加什麼名目都行 | 超收或巧立名目違法,可罰到停業 |
搞懂這條天花板,你至少不會在交屋前被一個數字嚇到,也不會白白多付。
不過先別急著高興——如果你人在台灣、在稅法上算「非居住者」,2026 年 10 月起有一個專門針對外國人的仲介費新制上路,會讓這筆錢又變貴。這條最新變化,我放在第三篇:2026 年,外國人的隱形折扣沒了。
先問你:如果你在日本看的房子總價偏高,你會開口跟房仲談仲介費折讓,還是覺得「照上限付比較不尷尬」?
讀者來信:三個你大概最想問的問題
「3%+6萬」裡的那 6 萬,說穿了是不是房仲變相多收的一筆規費?
作者: 完全不是,它反而是為了讓你「少拆兩次」而生的簡化工具。仲介費的法定上限本來是階梯式的:前 200 萬收 5%、200 到 400 萬收 4%、超過的部分才收 3%。如果你嫌麻煩、整筆直接用 3% 乘下去,會把前面兩段較高的費率少算掉——第一段少算 2%(4 萬)、第二段少算 1%(2 萬),加起來剛好 6 萬。所以那 6 萬只是把「盲用 3% 少算的部分」補回來,算出來的還是同一個法定上限,一塊錢都沒多收。打個比方:它就像分段電價的簡化公式,先按最高那段乘、再減掉一個固定數,跟你一段一段慢慢算,答案會一模一樣。
你說仲介費可以「談折讓」,但我不懂日文又怕失禮,實際上真的有空間嗎?
作者: 有,而且比你想的大,因為法律白紙黑字寫的是「上限」不是「定價」。談的黃金時機是在簽「媒介契約」也就是委託仲介的合約之前,一旦簽了、成交了才喊,房仲就沒有動機讓步了。空間最大的兩種情況,一是高總價物件(3% 乘下去本來就是一大筆,讓個幾成房仲仍有賺頭),二是同一家房仲同時做買賣兩邊、能收到雙份的時候。你不必用日文硬凹,透過協助你的仲介或翻譯,直接問一句「手續費有沒有折讓空間」就夠了。打個比方:這就像買車時的吊牌價,價目擺在那,但沒人規定你一定要照吊牌付,開口問了才知道底價在哪。
那外加的 10% 消費稅,是加在房價上,還是加在仲介費上?
作者: 是加在「仲介費」本身,跟房價是分開的兩件事,別搞混。以 3,000 萬日圓的房子為例,仲介費的稅前上限是 96 萬,那 10% 消費稅是用這 96 萬去乘、也就是 9 萬 6,而不是拿 3,000 萬去乘。房價中的土地部分在日本另有免稅規定,不會因為你付仲介費而被多課一次。所以你真正該盯著的,是「仲介費 × 10%」這一小塊,而不是誤以為整棟房子都要再被抽一次稅。打個比方:這就像餐廳的服務費是加在餐費上,不是加在你當晚停車、交通全部花費上——課稅的對象是那筆服務,不是你今天的總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