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兩篇,我們談的是都市計畫稅那條「看不見的線」——它課在哪、為什麼課、該不該為了它去買郊區。 這一篇,我們終於來算錢:它跟固定資產稅擠在同一張單子上,一年到底收你多少?
先說一個幾乎每個新手屋主都會犯的錯:
看到稅單上「固定資產稅・都市計畫稅」寫在一起,就以為那是一種稅、一套算法,加一加繳掉就好。
錯了。它們是兩筆帳、兩套規則,只是剛好同一天寄到你家。
而魔鬼,就藏在「規則不一樣」這件事裡。
同一張單,兩套完全不同的「打折」規則
日本對「有人住的土地」有個大方的優惠,叫「住宅用地特例」——只要地上有住人的房子,土地的稅就大打折。
但這個折扣,兩種稅打得完全不一樣。
以最常見的小規模住宅用地(每戶 200 平方公尺以下)來說:
- 固定資產稅:課稅基礎直接砍到 1/6
- 都市計畫稅:只砍到 1/3
看到差別了嗎?同一塊地,固定資產稅幫你打到不到兩折,都市計畫稅只打到三分之一。都市計畫稅的優惠,明顯「小氣」得多。
還有一個更關鍵的落差,在新屋身上——
固定資產稅為了鼓勵蓋新房,新建住宅的房屋稅前幾年直接減半(一般三年、大樓五年)。
但都市計畫稅呢?完全沒有這項優惠。新屋舊屋一視同仁,房屋部分一毛都不減。
所以買新成屋或新大樓,你會看到一個奇景:固定資產稅因為減半而很客氣,都市計畫稅卻按全額硬收——兩筆帳的走勢,從第一年就分岔了。
算一間東京的房子給你看
空講規則沒感覺,我們套一組真實會出現的數字(以東京 23 區一間中古小套房、長租中為例)。
假設市役所核定的評價額是:土地 3,000 萬日圓、建物 1,500 萬日圓。
固定資產稅這筆:
- 土地:3,000 萬 × 1/6 × 1.4% = 7 萬日圓
- 建物:1,500 萬 × 1.4% = 21 萬日圓
- 小計約 28 萬日圓
都市計畫稅這筆:
- 土地:3,000 萬 × 1/3 × 0.3%,再套東京 23 區的獨門優惠(等下說)= 約 1.5 萬日圓
- 建物:1,500 萬 × 0.3% = 4.5 萬日圓
- 小計約 6 萬日圓
兩筆加起來,這間房子一年的持有稅,大約 34 萬日圓。
看到了嗎?都市計畫稅那 6 萬,只佔總額的零頭,卻是很多人算持有成本時完全漏掉的一塊。
東京 23 區的隱藏好康
剛剛算式裡那個「東京 23 區獨門優惠」,值得單獨講。
東京都因為地價太高,特別立了條例:23 區內小規模住宅用地的都市計畫稅,在打完 1/3 之後,稅額還可以「再直接砍一半」。
這是東京都自己掏腰包給的紅利,別的地方不一定有。它目前已確認延續到令和 8 年度(2026 年度)。
所以剛剛那間房子,土地的都市計畫稅本來要 3 萬,再減半後只剩 1.5 萬——省下的就是這一刀。
如果你的房子在 23 區,記得去確認自己有沒有吃到這個優惠。
三個台灣屋主最容易記錯的地方
第一,別把都市計畫稅拿回台灣抵稅。 這是重災區。都市計畫稅、固定資產稅在台灣稅法眼中都算「財產稅」、不是「所得稅」,所以不能拿來抵你在台灣要繳的綜合所得稅。它唯一的用處,是在日本申報租金收入時當成「費用」扣掉、壓低日本那邊的所得。記反了,會被國稅局剔除補稅。
第二,金額太小的話,兩種稅一起免。 日本有「免稅點」:同一個市町村裡,你的土地評價額不到 30 萬、房屋不到 20 萬日圓,固定資產稅就不課——而都市計畫稅是「跟著固定資產稅走」的,固稅免,它就跟著免。(房屋這條門檻,已公布從令和 9 年度/2027 年起調高到 30 萬日圓。)
第三,人在台灣,這張單要有人幫你收。 固都稅是市役所主動寄紙本單、分四期繳(現在多半能用 eL-QR 條碼、PayPay 或帳戶自動扣款)。但你人在台灣,這張單寄不到、也扣不了款——所以非居住者一定要在日本指定一位「納稅管理人」幫你代收代繳,否則滯納金會默默滾。
三篇讀到這裡,你對日本都市計畫稅的理解,已經從「這是什麼」,一路走到「該不該買、實際多少錢、怎麼省」。
最後留你一個實際的功課:如果你手上正有一間日本房子(或正打算買),你算得出它明年那張「固都稅」單子,大概會是多少嗎?
算不出來,就從調一張「固定資產稅課稅明細書」開始——答案,全寫在上面。
讀者來信:三個你大概最想問的問題
同一塊住宅用地,為什麼固定資產稅能打到 1/6、都市計畫稅卻只有 1/3,我老是把這兩個數字搞混?
作者: 這兩個比例是「兩種稅、各自獨立」的特例,彼此沒有連動,記的時候乾脆把它們當兩件事。小規模住宅用地(每戶 200 平方公尺以下)的部分,固定資產稅的課稅基礎砍到 1/6、都市計畫稅砍到 1/3;超過 200 平方公尺的一般住宅用地部分,則分別是 1/3 和 2/3。你會發現都市計畫稅的折扣一律比固定資產稅「小氣一號」,這是制度刻意的設計,不是你算錯。實務上你不用自己套公式,市役所的課稅明細書會把兩種稅的課稅標準額分開列好。打個比方:這像同一件商品在兩家店打折,A 店打到一六折、B 店只打到三三折——同一件貨、兩張標價,你得分開看。
我在日本繳的都市計畫稅,回台灣報稅到底能不能抵,為什麼我聽過完全相反的兩種說法?
作者: 關鍵是分清楚「抵稅」和「當費用」是兩回事,很多人就卡在這。都市計畫稅、固定資產稅在台灣稅法眼裡是「財產稅」不是「所得稅」,所以它不能拿去折抵你在台灣要繳的綜合所得稅——這條路是死的。它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日本這一端:當你把房子出租、在日本申報租金所得時,這筆稅可以列為「必要經費」扣掉,直接壓低日本要課你的所得。換句話說,同一筆錢,在台灣不能抵稅、在日本能當費用減,方向剛好相反。打個比方:都市計畫稅像你養一台出租車的「牌照稅」——它不能拿去折抵你的個人綜所稅,但可以算進「跑車隊的成本」裡,讓車隊帳面利潤變小。
你說金額太小可以免稅,但都市計畫稅的「免稅點」到底是自己一套,還是跟著固定資產稅走?
作者: 它不是自己一套,而是完全「跟著固定資產稅的判定結果走」,這點很多人不知道。判定基準是:在同一個市町村內,你名下的土地課稅標準額合計不到 30 萬日圓、房屋不到 20 萬日圓時,固定資產稅就不課——而只要固定資產稅因為沒到免稅點而不課,都市計畫稅就自動跟著免,不會單獨對你開徵。所以你不用去背兩套免稅點,記固定資產稅那組就好。要注意的是,房屋這條門檻已經公布,從令和 9 年度(2027 年)起要從 20 萬日圓調高到 30 萬日圓,會有更多小額老屋落進免稅範圍。打個比方:都市計畫稅在這裡像固定資產稅的「跟屁蟲」——大哥沒被點名,它就跟著溜掉;你只要盯著大哥有沒有達標就行。